魁北克第25号法律与生物识别:身份验证指南(2026)
魁北克第25号法律与生物识别身份验证:第44条规定的CAI申报与明示同意、第45条数据库规则、第17条针对供应商的评估、处罚、CAI裁决、OPC指引及采购方核对清单。

要点
根据魁北克 Law 25,企业如使用人脸生物识别核验身份(例如将自拍与证件照片进行比对),必须事先告知 Commission d’accès à l’information(CAI,魁北克隐私监管机构),并取得本人的明示同意。[1][5] 这一规则由魁北克 IT Framework Act 第44条规定。CAI 表示,对拒绝的人必须提供非生物识别的替代方式。[1][5]
- 生物识别数据库必须及时申报,且至少在投入使用前60天申报(第45条)。[1]
- 将数据发送给魁北克以外的供应商,必须事先完成隐私影响评估并签订书面协议(第17条)。[3]
- 罚款最高可达 CAD 10 million 或全球营业额的2%(行政处罚),以及 CAD 25 million 或4%(刑事处罚)。[3]
魁北克 Law 25(通过前称 Bill 64)是2021年对魁北克隐私法律进行现代化修订的法律。其生物识别规则适用于将实时自拍与身份证件照片进行比对的在线身份核验。[8][6] 对受这些规则约束的企业而言,人脸比对是一项须申报、以同意为基础的处理活动,有其专门的删除规则;数据离开该省时,还须进行隐私影响评估。[1][3]
本指南逐条解读官方文本,包括 Act respecting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private sector、CAI 的申报表、其2024年以来的裁决、2025年8月11日的联邦指引、Bill C-36 以及四个省份的公共部门规则。文末附有本月行动清单(以及我们的加拿大页面)。
魁北克 Law 25 与生物识别概览
| 问题 | 简要回答 |
|---|---|
| 适用法律 | IT Framework Act(CQLR c. C-1.1)第44条和第45条,经 Law 25(S.Q. 2021, c. 25)修订[1] |
| 生效时间 | 根据 CAI 生物识别指南,生物识别相关修订自2022年9月起生效;Law 25 的其他大部分义务自2023年9月22日起生效[6][8] |
| 自拍与证件比对是否适用 | 是:CAI 对1:1认证和1:N识别同等对待[6] |
| 如本人拒绝 | 提供其他核验方式;不得强制要求生物识别[2][5] |
| 魁北克以外的供应商 | 传输前完成隐私影响评估并签订书面协议(第17条)[3] |
| 联邦法律 | PIPEDA,并结合 OPC 2025年8月11日发布的生物识别指引理解;Bill C-36 正处于二读阶段[14][15][17] |
- 2022年9月第44-45条修订Law 25 的生物识别修订生效;CAI 指南随之更新。
- 2023年9月22日大部分义务数据离开魁北克前须进行隐私影响评估;敏感数据须取得明示同意。
- 2025年2月18日Metro 决定CAI 依据第45条作出的首个决定:禁止一个生物识别数据库。
- 2025年8月11日OPC 指南面向企业的联邦生物识别指南。
- 2026年6月15日Bill C-36已提出;截至2026年10月31日处于二读阶段。
魁北克和加拿大生物识别身份验证的关键时间节点。[6][8][10][14][17]
魁北克 Law 25 对生物识别身份验证的规定
Law 25 修订了多部法律。其生物识别规则位于 Act to establish a legal framework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信息技术法律框架法》,CQLR c. C-1.1;法文名称为 Loi concernant le cadre juridique des technologies de l’information,LCCJTI)第44条和第45条。[1] 身份验证流程触发的是第44条。
第44条Act to establish a legal framework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除非事先已向 Commission d’accès à l’information 披露该验证或确认,并取得当事人的明示同意,否则不得通过可随后使用生物特征或生物测量数据的程序来验证或确认个人身份。”
法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开篇即为禁止性规定:« Nul ne peut exiger, sans l’avoir divulgué préalablement à la Commission d’accès à l’information et sans le consentement exprès de la personne, que la vérification ou la confirmation de son identité soit faite au moyen d’un procédé permettant de saisir des caractéristiques ou des mesures biométriques. »(未事先向 CAI 披露且未取得当事人明示同意的,任何人不得要求以生物识别程序验证其身份。)[2] CAI 官方页面的表述更进一步:要求进行生物识别身份验证是被禁止的;当事人不同意时,必须提供其他方式。[5]
第44条随后增加了三项限制,直接影响产品设计:
- 数据最小化:仅采集将当事人与该行为关联所必需的特征,且须在当事人知情的情况下采集。[1]
- 禁止其他用途:生物识别数据所揭示的任何其他信息,均不得用于对当事人作出决定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1]
- 销毁:“一旦身份验证或确认的目的已经实现,或验证或确认的理由已不复存在,必须销毁特征或测量数据的记录及与之相关的任何标注。”[1]
1:1 自拍比对同样适用
CAI 的指南涵盖两种用途:识别,即在数据库中从众多身份中进行检索;认证,即通过与已知人员的生物识别数据进行“一对一”比对来确认身份。[6] 该指南还指出,算法从图像中生成的代码、模板或模型同样属于生物识别信息。[6] 2025年2月,CAI 认定一家零售商的人脸识别项目属于以生物识别方式进行的身份验证,依法须取得明示同意。[11]
注意
仅有同意并不足够。CAI 指出,即使取得同意,采集仍须满足必要性检验,有用性和便利性不能成为采集生物识别数据的理由。[5] 应记录为何需要人脸比对,以及考虑过哪些侵入性更低的替代方案。
第44条申报还是第45条数据库
第45条适用于生物识别数据库,例如存储的人脸图像或模板。[1]
每一次生物识别验证
第44条申报
- 在使用前向 CAI 披露该程序
- 取得每位当事人的明示同意
- 目的实现后销毁生物识别记录
第44条,CQLR c. C-1.1
如建立生物识别数据库
第45条数据库
- 及时披露,且至少在上线前60天披露
- CAI 可就使用、保存和销毁制定规则
- CAI 可以暂停、禁止或下令销毁
第 45 条,CQLR c. C-1.1
这些权力确实在使用:2025年2月,CAI 依据第 45 条作出的第一项命令,禁止了一家零售商的人脸识别数据库。[11]
CAI 申报表问什么,以及应向供应商索取什么
进行身份验证的企业通过 CAI 的在线表格申报,所有字段均为必填。[5][7] 实际上,很多答案涉及供应商的系统,因此应在签约前向供应商索取。
| CAI 表格问题 | 问的内容 | 应向供应商索取的内容 |
|---|---|---|
| Q7, Q8 | 计划上线日期;型号或产品名称及供应商,并附上用户指南[7] | 产品名称,以及可作为附件的文档 |
| Q9, Q11 | 系统如何运作;采集哪些特征,例如脸型[7] | 对采集、活体检测和 1:1 比对的简明说明 |
| Q14 | 是否建立生物识别数据库[7] | 图像或模板是否存储在数据库中,以及存储多久 |
| Q16, Q17 | 考虑过的侵入性较低的手段,以及有记录的问题[7] | 您自己的欺诈数据;供应商的非生物识别选项 |
| Q20 | 存储格式:原始图像、不可逆模板,或不保留任何内容[7] | 存储什么、以何种格式存储,以及默认保留期限 |
| Q22 | 集中式数据库的托管地点:魁北克、加拿大其他地区或境外[7] | 数据及每个分处理者的托管国家 |
| Q23 | 生物识别数据和记录何时销毁[7] | 删除触发条件,包括备份 |
| Q24 至 Q26 | 明示同意、同意的形式、可随时撤回、另一种身份识别方式[7] | 同意界面、同意记录,以及非生物识别途径 |
| Q27, Q28 | 谁可以访问数据,包括供应商员工;安全措施[7] | 访问角色、加密、审计报告 |
附上用户手册、同意书、向魁北克境外传输数据的协议,以及隐私影响评估(法语为 évaluation des facteurs relatifs à la vie privée,EFVP)。[7]
明示同意与非生物识别替代方式
私营部门法第 12 条规定,同意“涉及敏感个人信息时必须明示作出”,并将生物识别性质列为信息属于敏感信息的原因之一。[3][4] 对于生物识别,CAI 表示有效的同意须是明显且明示的、自由的、知情的、具体的,并有时间限制。[5] CAI 公布了一份同意书范本,可根据您的系统进行调整。[5]
这条规则的后半部分,正是产品团队容易忽略的。由于个人必须可以自由拒绝或撤回同意,CAI 表示必须提供另一种解决方案。[5] 联邦监管机构对非必要用途的立场相同:“你必须向个人提供其他获取或参与的方式”,且不得阻碍个人使用这些方式。[15]
1在任何采集之前说明核验
目的、采集内容、保存期限、数据去向、替代方案。
当事人对人脸比对给予明示同意
证件、活体检测和 1:1 比对
记录同意;目的达成后销毁生物识别数据。
非生物识别路径
例如数据库核查,或由人工审核证件,不采集人脸。
2作出决定,并由人员可进行复核
告知用户完全自动化的决定,并让其陈述意见(第12.1条)。
面向 Quebec 用户的同意优先核验流程。替代方案不得是死胡同。[3][5]
第12.1条补充规定:如果决定完全基于自动化处理,你必须告知当事人,并允许其向可复核该决定的工作人员提交意见。[3]
第17条:数据离开 Quebec 之前的隐私影响评估
第17条Act respecting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private sector(《私营部门个人信息保护法》)
“在向 Québec 以外传递个人信息之前,经营企业的人必须进行隐私影响评估。”
评估必须考量数据的敏感程度、数据用途、包括合同在内的保护措施,以及目的地的法律框架。[3] 只有评估表明保护充分,数据才可以传出,且该传输“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应体现评估结果。[3] 当 Quebec 以外的个人或机构代表你收集、使用、传递或保存数据时,同样适用,这正是供应商的情形。[3] 按我们的理解,“Québec 以外”包括加拿大其他省份:条文并未止于加拿大国界。[3]
第3.3条要求,任何获取或全面改造信息系统的项目都须进行隐私影响评估,因此即使在 Quebec 境内,引入新供应商也需要评估。[3] 第18.3条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将供应商限定在委托范围内,并禁止其在委托结束后保留数据。[3]
上线之前:PIA、第44条声明、书面协议
活体检测和 1:1 比对
在基于供应商的核验中,Law 25 各项义务所处的位置。[1][3]
借助 Didit 准备供应商问卷答复
Didit 的文档涵盖 CAI 表格所询问的同意环节、保留、删除和处理区域。在选择验证供应商之前,请联系我们。
Law 25 下的处罚
违反法律收集、使用、保存或销毁个人信息,可能导致 CAI 行政处罚或刑事罚金。[3][9]
| 手段 | 企业最高金额 | 条款 |
|---|---|---|
| 行政罚款 | CAD 10,000,000,或上一财年全球营业额的 2%,以较高者为准[3] | s. 90.12 |
| 刑事罚金 | CAD 15,000 至 CAD 25,000,000,或全球营业额的 4%,以较高者为准[3] | s. 91 |
| 再次违法 | 刑事罚金加倍[3] | s. 92.1 |
CAI 在人脸识别方面的裁决
| 裁决 | 事实 | 结果 |
|---|---|---|
| 某雇主,2024年9月 | 使用人脸识别进行楼宇门禁;据 Osler 称,该雇主已取得同意并已申报数据库[13] | 被责令停止:据 Osler 称,该收集不符合该法的要求[13] |
| Metro Inc.,2025年2月18日 | 计划建立与入店行窃或欺诈相关人员的人脸数据库,于2024年9月6日申报[10][11] | 数据库被禁止;通过生物识别进行身份验证需取得明示同意;这是依据第45条作出的首个命令[11] |
| Metro Inc.,2026年4月1日 | 据 Ogletree 称,试点最多覆盖十家门店,未匹配时不保留模板,保留期为 18 个月[12] | 据 Ogletree 称,该收集被认定为"必要";须在两年内每半年提交报告;关于同意的裁决仍在上诉中[12] |
对供应商选择的启示
根据 Ogletree 对2026年裁决的描述,一家供应商表示其"完全不知道"系统如何生成面部特征,另一家则因算法属于第三方而无法提供错误率。[12]在向 CAI 提交申报之前,请询问您的供应商其匹配如何运作以及如何衡量错误。
加拿大全国背景:PIPEDA、OPC 指引和 Bill C-36
基于人脸的年龄核验同样属于生物识别;我们的加拿大年龄核验指南涵盖了这种情形。
在魁北克以外的大多数省份,私营部门的生物识别信息受联邦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PIPEDA)管辖。2025年8月11日,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OPC,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发布了生物识别指南,与魁北克的规则一致。[14]
| 主题 | OPC 指南,2025年8月11日 | 魁北克 |
|---|---|---|
| 1:1 验证 | “一对一”比对;在可行时应优先于识别使用[15] | 作为身份认证纳入规管[6] |
| 同意 | 敏感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模板)原则上需取得明示同意[15] | 须取得明示同意(第44条)[1] |
| 替代方案 | 非必要用途须提供[15] | 当事人拒绝时须提供[5] |
| 删除 | 从所有位置删除,包括云存储、备份及第三方处[15] | 删除所有副本,包括任何有访问权限的服务提供商处的副本[6] |
| 准确性 | 在不同人群中进行测试;不得仅依赖供应商的说法[15] | 据 Ogletree 称,Metro 2026 一案对错误率进行了审查[12] |
| 透明度 | 说明生物识别信息的存储位置,并列明或描述服务提供商[15] | CAI 表格第 Q22 和 Q27 项[7] |
在跨境处理方面,PIPEDA 的做法与第17条不同。OPC 的指引指出,“PIPEDA does not prohibit organizations in Canada from transferr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an organization in another jurisdiction for processing”(PIPEDA 不禁止加拿大的组织将个人信息转移给另一法域的组织进行处理),但该组织仍须承担责任,并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提供“a comparable level of protection”(相当水平的保护)。[16]
据 LEGISinfo 显示,Bill C-36 将制定 Protecting Privacy and Consumer Data Act(《保护隐私和消费者数据法》)并修订 PIPEDA,该法案于2026年6月15日提出并完成一读,截至2026年10月31日处于 House of Commons 二读阶段。[17] 它是法案,不是法律。按提出时的文本,其第57(1)条要求在向加拿大境外披露或转移个人信息之前进行隐私影响评估并采取风险缓解措施;一次调查中所涉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为 CAD 10 million 与全球总收入 3% 中的较高者。[18] 该法案还将能够唯一识别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信息。[18]
BC、Nova Scotia、Ontario 和 Alberta 的公共部门数据驻留要求
公共机构须遵守各省法律,招标书中的许多数据驻留问题都源于这些法律。支付和加密资产企业请参阅:加拿大货币服务企业和加密资产企业的 KYC。
| 省份 | 对公共机构的规定 | 对身份验证供应商的影响 |
|---|---|---|
| British Columbia | 严格的数据驻留要求已于 2021年11月25日取消;在加拿大境外存储敏感数据,须在 PIA 中增加一项评估,并作出基于风险的决定[19] | 完成评估后可行;该指南将生物识别数据列为通常属于敏感信息的数据[19] |
| 新斯科舍省 | PIIDPA:公共机构及其服务提供商持有的数据须留存在加拿大境内,且只能在加拿大境内访问,除非机构负责人认定确有必要并作出报告[20] | 在境外存储和访问数据须符合该例外情形;据 David Fraser 称,一部 2025 年的法律将取代 PIIDPA,改由法规规定相关规则[21] |
| 安大略省 | 自 2025年7月1日起,根据 FIPPA 收集个人信息之前必须进行隐私影响评估[22] | IPC 的变更清单中没有数据驻留规则;预计会被问到 PIA 相关问题 |
| 艾伯塔省 |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自 2025年6月11日起生效;自 2026年6月11日起须建立隐私管理计划[23] | 预计需要提供 PIA 和隐私管理计划的证据 |
数据存储在加拿大境内,并不能免除数据离开魁北克前往其他省份时第 17 条要求的评估。[3]
本月魁北克 Law 25 生物识别验证检查清单
在面向魁北克用户上线人脸比对之前,向 CAI 提交申报。[1]
- 列出所有采集并比对人脸的流程,包括账户找回流程。
- 用自己的欺诈数据写明人脸比对要解决的问题,并记录已尝试过的侵入性较低的方案。[5]
- 检查存储的图像或模板是否构成生物识别数据库;如果构成,须及时披露,且至少在使用前 60 天披露。[1]
- 完成第 3.3 条和第 17 条要求的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协议。[3]
- 制作法语和英语的明示同意界面,并保存每一次同意的记录。[5]
- 为拒绝或撤回同意的人提供切实可用的非生物识别途径。[5]
- 设定保留期限,确保目的实现后销毁生物识别数据,包括供应商处和备份中的数据。[1][15]
- 将比对失败的案例转交可以复核的人员,并告知用户存在自动化决策。[3][15]
- 向 CAI 提交申报,并附上手册、同意书、协议和评估报告。[7]
向供应商询问数据驻留的问题:
- 询问数据默认在何处处理和存储,以及能否通过合同选择其他区域。
- 索取完整的次级处理方名单,并注明每一家所在的国家。
- 询问加拿大境外的员工能否访问生产数据。
- 询问供应商的人口统计学测试方法和误差指标。[15]
联邦反洗钱规则下的报告实体:我们的 2026 年 FINTRAC 身份验证 指南涵盖这方面内容;魁北克隐私义务须单独评估。
Didit 如何提供帮助
Didit 的身份证件验证和活体检测在同一工作流中运行:先读取证件并检查是否被篡改,再通过被动、3D 动作或闪光活体检测确认是真人在场,然后用 1:1 人脸比对将自拍与证件照进行比较。[24][25][34] 会话删除后,人脸模板不会保留,除非您开启模板保留并设定天数。[27]
Didit 提供
- 在首次采集人脸前设置生物识别同意步骤,在“Always”模式下向所有人显示,并将用户的答复保存在会话中[26]
- 保留期为 1 个月至 10 年,可通过控制台或 API 删除会话,并可通过隐私擦除指令清除已保留的模板[27][28]
- 默认在欧盟处理;Enterprise 方案可在本国处理,具体取决于可用性和合同[27]
- 法语验证流程、对被标记会话的人工审核,以及在加拿大核查来自信用机构的信用头部数据[31][32][33]
- SOC 2 Type 2、ISO/IEC 27001:2022 和 iBeta Level 1 呈现攻击检测[30]
仍由您负责
- 必要性分析和向 CAI 的申报
- 第 3.3 条和第 17 条规定的隐私影响评估
- 同意书措辞和非生物识别替代方案
- 最终决定和对有争议结果的复核
Didit 作为数据处理者,您仍是数据控制者。[29] 数据库验证(包括加拿大信用机构核查)是一种非生物识别检查,您可以评估是否将其用作替代路径:请参阅数据库验证、反洗钱筛查和定价。[33]
要点
- 自拍与证件的人脸比对属于第 44 条规定的生物识别身份验证:须向 CAI 申报,并取得明示同意。
- CAI 表示,生物识别验证不一定能被强制要求:须向任何不同意的人提供非生物识别路径。
- 存储人脸图像或模板的生物识别数据库必须尽快申报,且至少在上线前 60 天申报。
- 使用魁北克以外的供应商(包括加拿大其他地区的供应商),需要进行第 17 条评估并签订书面协议。
- Bill C-36 处于二读阶段;PIPEDA 和 OPC 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发布的指南目前适用。
常见问题
在魁北克可以使用自拍和人脸比对进行 KYC 吗?
可以,但有条件。魁北克 IT Framework Act 第 44 条规定,只有事先向 CAI 披露该流程,且本人给予明示同意,才允许进行生物识别身份验证。CAI 的指南涵盖 1:1 比对。[1][6]
我需要向 CAI 申报生物识别身份验证吗?
需要。第 44 条要求在使用验证流程之前,向 Commission d’accès à l’information 披露该流程。CAI 通过在线表格受理申报,所有字段均为必填。[1][5][7]
魁北克关于生物识别的 60 天规则是什么?
第 45 条要求,建立生物特征数据库时,必须尽快向 CAI 披露,且不得晚于投入使用前 60 天,例如存储用于识别回访用户的人脸图像或模板。[1]
在魁北克,企业可以要求用户通过自拍进行验证吗?
不可以,除非事先向 CAI 披露并取得本人的明示同意,这是第 44 条法语官方文本的规定。CAI 的页面更进一步:禁止强制要求生物识别验证,并且必须向不同意的人提供其他方式。[2][5]
生物识别数据可以离开魁北克,传输给身份验证服务商吗?
可以,前提是根据第 17 条开展的隐私影响评估表明保护充分,并已签署书面协议。魁北克境外的服务商代您收集或保存数据时,同样适用。[3]
魁北克 Law 25 规定了哪些处罚?
行政罚款最高为 CAD 10 million 或全球营业额的 2%,以较高者为准。刑事罚金最高为 CAD 25 million 或 4%,再次违法的加倍。[3]
CAI 对 Metro 和人脸识别作出了什么决定?
2025 年 2 月 18 日,CAI 禁止了 Metro 的生物识别数据库,认定该项目属于需要明示同意的身份验证。据 Ogletree 称,2026 年 4 月 1 日的一项决定认定该试点具有必要性,而关于同意的裁决正在上诉中。[11][12]
OPC 生物识别指南对企业有哪些要求?
OPC 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发布的指南要求:原则上取得明示同意,为非必要用途提供替代方式,从包括备份在内的所有位置删除数据,并针对不同人口群体进行测试。[15]
Bill C-36 在加拿大已成为法律吗?
没有。Bill C-36 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提出,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处于 House of Commons 二读阶段。按提出时的文本,在向加拿大境外转移个人信息之前,必须开展隐私影响评估。[17][18]
加拿大要求身份验证数据存储在加拿大境内吗?
对受 PIPEDA 约束的私营企业没有这一要求。PIPEDA 允许在保护水平相当的情况下转移数据。Nova Scotia 的 PIIDPA 要求公共机构及其服务提供商将数据保存在加拿大境内,除非适用例外情形。[16][20]
资料来源
- Act to establish a legal framework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QLR c. C-1.1,第 44 条和第 45 条,LégisQuébec,合并文本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 Loi concernant le cadre juridique des technologies de l’information, RLRQ c. C-1.1,第 44 条和第 45 条,LégisQuébec。
- Act respecting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private sector, CQLR c. P-39.1,LégisQuébec。
- Loi sur la protection des renseignements personnels dans le secteur privé, RLRQ c. P-39.1,LégisQuébec。
- Biométrie,Commission d’accès à l’information du Québec。
- Biométrie : principes à respecter et obligations légales des organisations, version 2.0,CAI,2022 年 9 月 21 日。
- Formulaire de déclaration d’un système biométrique ou procédé permettant de saisir des caractéristiques ou des mesures biométriques,CAI。
- Des dispositions de la Loi 25 qui entrent en vigueur aujourd’hui,CAI,2023 年 9 月 22 日。
- Principaux changements apportés par la Loi 25,CAI。
- Décision, dossier 1037199-S, Metro Inc.,CAI,2025 年 2 月 18 日。
- La Commission interdit à Metro Inc. de mettre en service une banque de caractéristiques ou de mesures biométriques,CAI。
- The CAI's facial recognition ruling: shaping the future of retail biometrics in Québec,Ogletree Deakins,2026 年 7 月 2 日。
- Québec privacy commissioner continues to set high bar for biometric data processing,Osler。
-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publishes guidance on biometrics,OPC,2025 年 8 月 11 日。
- Guidance for processing biometrics, for businesses,OPC,2025 年 8 月 11 日。
- Guidelines for processing personal data across borders,OPC,2009 年。
- Bill C-36,第45届议会第1会期,LEGISinfo,2026年10月31日查阅。
- Bill C-36,一读文本,Parliament of Canada,2026年6月15日。
- 关于向加拿大境外披露信息的指引,Government of British Columbia,2025年2月13日更新。
- Personal Information International Disclosure Protection Act 问答,Government of Nova Scotia。
- 新斯科舍省新的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David Fraser,Canadian Privacy Law Blog,2025年11月9日。
- FIPPA 和 MFIPPA 更新,Information and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Ontario。
-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Office of the Information and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Alberta。
- 人脸比对(1:1),Didit 文档。
- 活体检测,Didit 文档。
- 生物识别同意,Didit 文档。
- 数据保留与删除,Didit 文档。
- 删除会话,Didit 文档。
- 安全与合规,Didit 文档。
- 认证,Didit 文档。
- 支持的语言,Didit 文档。
- 人工审核,Didit 文档。
- 加拿大信用机构(FINTRAC)核验,Didit 文档。
- 证件核验,Didit 文档。
下一步:加拿大身份核验、我们的 FINTRAC 指南和证件核验页面。
相关文章
- 加拿大年龄验证:S-209、C-34 法案与当前应对措施
- FINTRAC MSB KYC requirements for crypto and payment firms (2026)
- Quebec Law 25 and biometrics: identity verification guide (2026)
- FINTRAC identity verification in 2026: methods, rules, C-12
- The Binance breach shows the gap: a key proves a device, not a person
- AI labs are buying human data. Fraud rings are selling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