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身份规则:发行与赎回,而非后续流转
2026年6月22日,五个美国机构为稳定币发行方提出了客户身份识别计划。意见征集于8月21日截止。该计划要求收集四个字段信息,保留五年,且职责仅限于一级市场。.
2026年6月22日,五个美国机构为稳定币发行方提出了客户身份识别计划。意见征集于8月21日截止。美联储一位理事已公开表示,该框架尚未触及二级市场,这一空白正是问题的核心。
简要概括
- 提案。 2026年6月22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货币监理署(OCC)、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联合提出了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的客户身份识别计划。
- 截止日期。 意见必须在2026年8月21日前提交,案卷号为FINCEN-2026-0101和RIN 1506-AB74。该规则将创建新的31 CFR Part 1033。
- 职责。 发行方在开立账户前需收集四项信息:姓名、出生或成立日期、地址和身份识别号码。记录需在账户关闭后保留五年。
- 界限。 该职责仅适用于规则所称的一级市场:发行方直接与客户进行交易。其他持有者之间的转账不在此列,各机构正在征求是否应将其纳入的意见。
- 规模。 FinCEN估计,该规则在前三年将覆盖约50家发行方,每家平均拥有1,000名客户。
稳定币可在无人核查持有者身份的情况下易手
美联储理事迈克尔·S·巴尔于2026年6月18日表示,“不良行为者在数字资产交易中规避这些限制并逃避侦查过于容易”。支付稳定币是一种旨在保持固定价值的代币。一旦发行,它会在钱包之间流转,而发行方不参与转账。
这正是本规则旨在解决的问题。银行知道谁持有存款,因为存款只存在于银行自己的账本上。稳定币的运作方式不同:发行方创建并赎回代币,但在其间,代币在公共网络上流通,发行方并非任何流转的交易对手方。
国会通过《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指导和建立法案》(简称GENIUS法案)部分解决了这一问题。该法案规定,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应被视为《银行保密法》(1970年要求银行识别客户并报告可疑活动的法律)下的金融机构。将发行方视为金融机构是身份识别职责得以实现的基础。
巴尔支持这项提案,并在同一份声明中提出了保留意见。值得全文引用:这是对本文所探讨界限最清晰的描述,并且来自发布该规则的监管机构之一。
然而,我仍然担心,GENIUS法案的监管框架迄今未能充分解决通过支付稳定币二级市场交易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迈克尔·S·巴尔,美联储理事会理事。2026年6月18日声明
其背后是一个各机构尚未解决的比例问题。身份核查正在应用于一种新工具,但尚未确定其应用点是否是损害发生点。
一项法规通过五项独立的规则制定实施
GENIUS法案并非通过单一规则实施。在5月18日至2026年7月9日期间,五个机构发布了五项独立的稳定币发行方拟议规则,每项都有自己的意见征集期。其中两个意见征集期已经结束。身份识别规则的截止日期是2026年8月21日。
这对于任何计划回应的人都很重要。如果一家公司只阅读了一份公告并记录了一个日期,那么很可能已经错过了至少一个窗口。下表列出了联邦公报中发布的所有五项规则,并标记了已关闭的期限。
这种模式对于那些观察监管机构将银行规则引入新兴行业的人来说并不陌生。联邦通信委员会在直接基于《银行保密法》的客户身份识别计划制定了电话公司客户识别提案时也采取了同样做法,澳大利亚也首次将整个行业纳入身份识别制度。
| 日期 | 规则 | 状态 |
|---|---|---|
| 2026年5月18日 | NCUA,GENIUS法案稳定币发行。为受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管辖的实体实施GENIUS法案。联邦公报2026-09915。 | 7月17日已关闭 |
| 2026年6月5日 | FDIC,银行保密法和制裁标准。针对FDIC监管的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的标准。联邦公报2026-11342。 | 8月4日关闭 |
| 2026年6月22日 | 联合,客户身份识别计划。FinCEN与OCC、美联储、FDIC和NCUA。拟议的31 CFR Part 1033。RIN 1506-AB74,案卷号FINCEN-2026-0101。这是身份识别规则。 | 8月21日关闭 |
| 2026年6月24日 | OCC,AML/CFT和制裁风险管理。发行方的计划、报告和记录保存义务。联邦公报2026-12692。 | 7月24日已关闭 |
| 2026年7月9日 | 美联储,AML/CFT计划。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计划。联邦公报2026-13919。 | 9月8日关闭 |
该规则要求稳定币发行方收集银行已收集的信息
拟议的1033.220条规定,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在开立账户前,必须从每个客户那里获取四项信息:姓名;个人出生日期,或组织成立日期;地址;以及身份识别号码。各机构直接参照了自2003年以来适用于银行的31 CFR 1020.220客户身份识别计划。
地址要求比初看起来更为严格。对于个人,该规则要求提供居住或商业街道地址,以及邮寄地址。对于除个人以外的任何实体,则要求提供主要营业地点、当地办事处或其他实际地址,以及邮寄地址。仅有邮政信箱不足以满足要求。
有一个例外。已申请纳税人识别号但尚未获得的人可以开立账户,前提是发行方的计划确认申请已提交并在合理期限内获得该号码。
收集只是其中一半。该计划还必须包含程序,以在开立账户前或后合理时间内核实每个新客户的身份,可使用文件、非文件方法或两者兼顾。规则中提到的非文件方法包括联系客户、将客户提供的信息与消费者报告机构、公共数据库或其他来源进行比较、向其他金融机构查询推荐信以及获取财务报表。
此外还有两项职责。发行方必须将每个客户与联邦机构发布并经财政部指定的已知或可疑恐怖分子名单进行核对,这实施了美国法典第31卷第5318(l)(2)(C)条。并且必须保留记录:账户关闭后五年内的身份识别信息,以及制作记录后五年内的身份核实记录。
任何最终规则将在发布后12个月生效,各机构表示这是为了给发行方时间进行建设。目前没有任何规定生效。
职责仅限于发行方作为交易对手的环节,并止于此
2026年6月22日的联合拟议规则定义了两个区域。一级市场是发行方直接与持有者进行交易:发行、转换、赎回、回购、销毁和再发行稳定币,以及托管等相关服务。二级市场是其他方之间的支付稳定币活动。身份识别职责附着于前者,并止于此。
这描述了起草的规则;这不是对其的批评。逻辑是传统的。客户身份识别计划围绕账户开立时刻建立,而发行方只与直接交易的人员存在账户关系。
明确说明这一界限的价值在于,各机构本身认为它尚未确定。该提案征求关于身份识别要求的任何部分是否应扩展到二级市场活动的意见,巴尔表示他将审查这些意见并评估整个框架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保护。
因此,悬而未决的问题并非隐藏在草案中。它是各机构自身列表上的第一个问题,这也是8月21日对任何有见解的人都很重要的原因。
各机构预计该规则将覆盖大约五十家发行方
FinCEN在2026年6月22日的提案中估计,在前三年内,将有大约50家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被覆盖:其中约20家不是受保存款机构的子公司,30家是。它预计每家平均拥有1,000名客户,每年新增约650名客户。
将这些数字与义务联系起来。拟议的制度适用于银行,而它最初将覆盖的人群大约是五十家公司,客户群以数万计。
有两种解读,规则并未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一种是,在一个小型、明确界定的人群中,要求严格的标准成本最低,现在设定可以避免日后改造。另一种是,稳定币活动的数量并未集中在规则所管辖的发行时刻,因此身份识别职责的范围与风险的位置是两码事。巴尔的声明更接近第二种。
任何形成意见的人都有直到8月21日的时间。之后,记录将关闭,各机构将做出决定。
主要收获
这是五项规则,而非一项。
五个机构在2026年5月18日至7月9日期间发布了五项拟议规则。其中两个意见征集期已结束,一个今天结束,身份识别规则于8月21日结束。
没有任何规定生效。
这些都是提案。最终规则将在发布后12个月生效,目前尚未制定任何最终规则。
该职责是银行客户身份识别计划。
账户开立前的四项字段,文件或非文件核实,政府名单核查,以及五年保留期,参照31 CFR 1020.220。
它仅涉及发行和赎回。
该规则定义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适用于前者。是否应涉及后者是各机构自身意见征集列表上的首要问题。
初始覆盖人群较少。
根据FinCEN的估计,约有50家发行方,每家约有1,000名客户。
使用Didit进行稳定币客户身份识别计划
拟议的计划是一系列检查清单,而检查正是验证提供商所承担的。对应到发行方实际集成的模块:拟议的1033.220条中的四项字段加上文件验证是身份验证(每次检查0.15美元)所涵盖的。该规则坚持要求提供住宅或商业街道地址而非邮政信箱,这是地址证明(每次检查0.20美元)所测试的。拟议的1033.220(a)(4)条中的政府名单比对是筛选步骤:AML筛选每次检查运行0.20美元,由于客户在入职时可能清晰,但之后可能出现在名单上,因此持续AML监控每年每用户运行0.07美元。OCC的配套AML提案还包含交易层面的职责,这是Travel Rule(每笔交易0.02美元)所解决的。当前模块价格列在定价页面上。
大部分职责仍由发行方承担。Didit不决定某个实体是否是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不决定在您的风险评估中“合理期限”进行验证意味着什么,不解决与恐怖分子名单的可能匹配或做出随后的判断,也不在8月21日前提交您的意见。账户关闭后五年内保留身份和验证记录是发行方的义务,程序文件本身也是,规则要求其书面化、基于风险并经批准。验证有助于您收集和检查提案要求的信息;任何购买的服务都不能使发行方符合尚未最终确定的规则。
常见问题
稳定币客户身份识别规则的意见征集何时截止?
2026年8月21日。联合拟议规则于2026年6月22日在联邦公报上以RIN 1506-AB74发布,通知指出意见必须在2026年8月21日前提交。意见提交至案卷号FINCEN-2026-0101。
稳定币发行方需要收集哪些信息?
在开立账户前需收集四项信息:姓名;个人出生日期或非个人成立日期;地址,指个人的居住和邮寄地址或实体的实际和邮寄地址;以及身份识别号码。个人需要提供居住或商业街道地址。
此规则是否已生效?
否。这是一项联合拟议规则,尚未发布最终规则。各机构建议最终规则将在发布后12个月生效,以便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有时间实施。
该规则是否适用于用户之间的稳定币交易?
根据提案,不适用。该规则适用于发行方自身的客户关系,即所谓的一级市场:发行、转换、赎回、回购、销毁和再发行稳定币,以及托管等相关服务。其他方之间的活动是该规则所称的二级市场,各机构正在征求关于该规则的任何部分是否应扩展到二级市场的意见。
稳定币发行方需要保留身份记录多久?
五年。根据提案,客户的身份识别信息在账户关闭后保留五年,客户身份验证记录在记录制作后保留五年。
相关阅读
- FCC要求电话公司进行银行式KYC — 另一个监管机构直接基于《银行保密法》模型建立客户身份识别职责。
- AMLR第26条:您需要多久重新核查一次? — 入职后,当一个曾经清晰的客户不再清晰时会发生什么。
- 预测市场:您的用户是谁? — 2026年,三个监管机构审查了一个新市场,都提出了关于身份的相同问题。
- 亚洲正在将薄弱身份核查的成本转移给银行和平台 — 九个市场,以及当《旅行规则》阈值完全消失时会发生什么。
来源
- 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客户身份识别计划,联合拟议规则 — FinCEN、OCC、美联储、FDIC和NCUA · 联邦公报 · 2026年6月22日 · RIN 1506-AB74
- 关于支付稳定币发行方客户身份识别计划要求的声明 — 美联储理事会理事迈克尔·S·巴尔 · 2026年6月18日
- 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AML/CFT和制裁合规风险管理 — 货币监理署 · 联邦公报 · 2026年6月24日
- 针对FDIC监管的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的银行保密法和制裁合规标准 —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 联邦公报 · 2026年6月5日
-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计划 — 美联储理事会 · 联邦公报 · 2026年7月9日
- 为受NCUA管辖的实体发行稳定币实施GENIUS法案 —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 · 联邦公报 · 2026年5月18日
- 31 CFR 1020.220:银行客户身份识别计划要求 — 电子联邦法规 · 该提案所基于的模型
作者
阮端 — 增长 · Didit
在Didit撰写关于身份验证、欺诈和合规的文章。
最后于2026年8月4日根据上述来源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