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支付规则重塑:FATF修订第16号建议,不只针对加密货币
FATF于2025年6月修订了第16号建议。自各国实施之日起,超过1000美元/欧元的跨境P2P支付需附带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该指南咨询已于2026年8月21日结束。.
FATF于2025年6月修订了第16号建议。自各国实施之日起,超过1000美元/欧元的跨境P2P支付需附带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该指南咨询已于2026年8月21日结束。
简而言之
- FATF将第16号建议描述为“在虚拟资产领域也被称为‘旅行规则’”。该标准涵盖了普遍的跨境支付,修订是为了整个支付格局而进行的。
- 标准化要求适用于超过该阈值的P2P跨境支付: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随支付信息一同传输。
- “支付链被认为始于接收客户指令的金融机构”,这明确了信息准确性的责任方。
- 修订后的标准要求使用防欺诈和防错误技术,“例如验证收款人的银行信息”。
- 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银行卡交易仍不受R.16全部要求的限制,尽管“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范围已得到澄清。
- 在2025年10月全体会议之后,FATF发布了其评估方法附录IV,阐明了在相互评估中如何评估修订后的R.16的合规性。
大多数人认为“旅行规则”仅指加密货币,但该规则从未仅限于加密货币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这个制定全球反洗钱标准的政府间机构,于2025年6月修订了第16号建议。用它自己的话来说,它“在虚拟资产领域也被称为‘旅行规则’”。这种说法是导致持续误解的根源,因为该建议一直以来都管辖着电汇。
该规则的理念很简单。当资金流动时,关于谁发送和谁接收的信息应随之流动,这样调查人员在追踪支付时就不会在边境失去线索。加密公司迟迟才遵守,而且声音很大,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短语附着在虚拟资产上,但银行和支付公司已经受其约束多年。
2025年6月18日,FATF在其全体会议上同意了一系列修订。声明的原因是支付格局在该标准之下发生了变化。正如FATF所说,“许多不同的参与者,如金融科技公司和数字支付系统,现在正在执行过去只有少数传统银行才做的任务”。
因此,这是为所有跨境资金流动者重写规则,而其中的身份内容是值得合规团队关注的部分。
四项变更,其中第二项是身份要求
FATF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公告阐述了第16号建议的四项变更。它们涵盖了支付链中的责任方、支付必须附带的信息、公司必须部署的防欺诈工具,以及银行卡交易的处理方式。第二项是涉及客户入职的部分。
责任。根据修订后的标准,“支付链被认为始于接收客户指令的金融机构”。这解决了过去常导致相互指责的问题:当信息在中间机构链的某个地方缺失或被更改时,起点现在已明确定义。
信息。FATF正在“对超过1000美元/欧元的P2P跨境支付信息应附带哪些内容施加标准化要求”。这些字段是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FATF的理由是效率和透明度:标准化数据负载简化了私营部门的要求,同时更清楚地表明谁在发送和接收资金。
防欺诈工具。修订后的标准要求公司“利用新的技术来防范欺诈和错误,例如验证收款人的银行信息”。FATF指出,此类技术“在世界部分地区已经到位”,这是指收款人确认式的检查。
银行卡。使用信用卡、借记卡或预付卡“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继续免除R.16的全部要求”,并澄清了何为购买商品和服务。
两次早期的公开咨询,收集了“300多份回复”,促成了2025年6月的一揽子计划,FATF将整个过程视为支持G20路线图,以实现“更快、更便宜、更透明和更具包容性”的跨境支付。
截止日期是2030年,评分方法已存在
FATF声明,第16号建议的变更“将于2030年底生效”,届时所有国家都应做好准备。这在监管标准上是一个漫长的过渡期,这也是为什么这看起来像是一个以后再解决的问题。然而,评估机制却并非如此。
在2025年10月全体会议之后,FATF发布了其评估方法附录IV,“阐明了在FATF相互评估中如何评估修订后的第16号建议的合规性”。相互评估是一种同行评审,其中一个国家的反洗钱制度由其他国家进行评级,糟糕的结果会严重影响一个司法管辖区的地位。
接下来是指导层。2026年6月24日,FATF就支持实施的指导草案启动了咨询,咨询于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结束。截至撰写本文时,尚未发布任何结果或成果文件。
FATF提出的问题揭示了预期的困难所在。它征求了关于检测和预防误导性支付的意见,“包括利用修订后标准中预见的三个对齐检查选项”。它询问了“支持金融普惠,包括在能力较低的司法管辖区”的实施情况。它还询问了该建议如何适用于“新的支付方式,如数字钱包和移动支付”,以及如何同时满足数据保护要求。
我敦促所有感兴趣的人分享他们的观点,以便我们能够充分发挥经强化的第16号建议的全部潜力,这将更好地使当局和金融机构能够追踪资金并打击有害的犯罪活动。
Elisa de Anda Madrazo,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主席。2026年6月24日声明
| 日期 | 规则 | 状态 |
|---|---|---|
| 2025年6月18日 | 第16号建议的修订已获批准 — 在FATF全体会议上获批。四项变更涵盖支付链责任、标准化信息、防欺诈工具和银行卡范围。 | 已通过 |
| 2025年10月28日 | 评估方法附录IV — 在2025年10月全体会议后发布,阐明了在相互评估中如何评估修订后的R.16的合规性。 | 已通过 |
| 2026年6月24日 | 实施指导草案咨询 — 就误导性支付、金融普惠、数字钱包和移动支付以及数据保护征求意见。 | 已通过 |
| 2026年8月21日 | 咨询结束 — 截至撰写本文时,尚未发布任何结果或成果文件。 | 已结束 |
| 2030年底 | 各国预计准备就绪 — “变更将于2030年底生效。”国家实施日期由各司法管辖区设定。 | 待定 |
入职时收集的信息决定了支付信息中可以包含的内容
经2025年6月修订的第16号建议要求,超过1000美元/欧元的P2P跨境支付需附带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公司无法在支付信息中包含这些字段,除非它持有这些信息,准确持有这些信息,并且以可传输的形式持有这些信息。这是一个在支付发生前几年就需要解决的入职问题。
地址是最可能引起麻烦的字段。姓名和出生日期来自身份证明文件;当前地址通常不来自身份证明文件,这就是为什么需要单独的地址证明步骤。一份足以开户的客户档案可能不包含结构化、最新的地址信息。
防欺诈要求指向不同的方向。在发送前验证收款人的银行信息并非客户尽职调查;它是在支付时对交易对手进行的检查,其精神更接近于已在多个市场运行的收款人确认方案。公司将需要采购它,而不是从其现有的身份堆栈中构建它。
比例性问题出现在FATF在其自身咨询中提出的地方,这很不寻常且值得注意。该机构明确询问了“支持金融普惠,包括在能力较低的司法管辖区”的实施情况,并邀请新兴经济体提供意见。一项将身份数据附加到超过阈值的每笔跨境支付的规则对汇款走廊影响最大,而FATF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而不是任由其被提出。
这些规定目前对公司没有约束力。FATF为国家设定标准,而非对公司施加义务,因此,在您的司法管辖区实施之前,这些规定对您没有约束力,并且Didit无法告知您哪些国家规定适用于您的许可证。而且,收款人验证要求是对交易对手银行信息的支付时检查,这不是我们所做的;这种能力属于支付基础设施提供商,而非身份验证服务。
主要收获
第16号建议并非仅针对加密货币。
FATF称其为“在虚拟资产领域”的旅行规则,但该标准普遍管辖跨境支付,并且修订是为了适应整个支付格局,包括金融科技和数字支付系统。
超过1000美元/欧元的支付需包含三项身份信息。
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随P2P跨境支付一同传输,如果支付金额超过阈值。
责任现在有了起点。
支付链始于接收客户指令的金融机构。
收款人验证成为一项要求。
公司必须使用防欺诈和防错误技术,例如验证收款人的银行信息。
2030年是准备就绪日期,评分标准已确定。
2025年10月发布的评估方法附录IV阐明了相互评估将如何评估修订后的标准。
使用Didit为第16号建议做好准备
身份数据是验证提供商所涉及的部分。姓名和出生日期来自证件,身份验证(每次检查0.15美元)负责读取和验证。如果证件带有芯片,NFC读取(每次检查0.15美元)从签名数据而非照片页面获取信息。地址是最不可能以可用形式存在的字段,地址证明(每次检查0.20美元)用于证明其有效性。对于自行传输信息的公司,旅行规则每次交易0.02美元,交易监控每次交易0.02美元。当前价格可在定价页面查看。
有两点限制需要明确说明。FATF为国家设定标准,而非对公司施加义务,因此在您的司法管辖区实施之前,这些规定对您没有约束力,并且Didit无法告知您哪些国家规定适用于您的许可证。此外,收款人验证要求是对交易对手银行信息的支付时检查,这不是我们所做的;这种能力属于支付基础设施提供商,而非身份验证服务。
常见问题
FATF旅行规则只针对加密货币吗?
不是。该义务是第16号建议,FATF将其描述为“在虚拟资产领域也被称为‘旅行规则’”。它普遍适用于跨境支付,2025年6月的修订是为了跟上整个支付格局的发展,包括金融科技和数字支付系统。
根据修订后的第16号建议,跨境支付必须附带哪些信息?
对于超过1000美元/欧元的P2P跨境支付,FATF正在实施标准化要求,涵盖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目的是简化私营部门的要求,并更清楚地表明谁在发送和接收资金。
修订后的第16号建议何时生效?
FATF声明,这些变更将于2030年底生效,届时所有国家都应准备好实施。FATF为国家设定标准,因此对任何单个公司的约束性义务将通过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实施而产生。
2026年8月的FATF咨询涵盖了哪些内容?
支持实施的指导草案,开放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8月21日。FATF征求了关于检测和预防误导性支付、支持低能力司法管辖区金融普惠的实施、第16号建议如何适用于数字钱包和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以及同时满足数据保护要求的意见。
各国将根据修订后的第16号建议进行评估吗?
是的。在2025年10月FATF全体会议之后,FATF评估方法的附录IV已发布,阐明了在FATF相互评估中如何评估修订后的第16号建议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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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FATF更新关于支付透明度的第16号建议标准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 2025年6月18日,2025年10月28日更新 · 四项变更和2030年日期
- FATF就提高支付透明度指南启动公开咨询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 巴黎,2026年6月24日 · 2026年8月21日结束 · de Anda Madrazo声明的来源
- FATF建议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 标准本身,包括第16号建议及其解释性说明
本文作者
阮端 — 增长 · Didit
在Didit撰写关于身份验证、欺诈和合规的文章。
最后于2026年8月24日根据上述来源进行审查